摘要
2005年施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确立了一项新的信访制度,即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十三年来,复查复核制度已经成为一项众所周知并且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彰显着重要功能的制度,其作为法定渠道补充地位的信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形成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才能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发挥更大价值。本文从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等专业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阐述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内涵及功能,剖析了该项制度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并有针对性地从信访法治化、工作新理念、工作机构建设、整合相关资源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实现功能最大化提供借鉴。
出处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8年第4期64-80,共17页
Research on Public Complaints and Social Contradictions &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