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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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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确保其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最近,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摘编如下。1.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总体要求(1)明确登记赋码管理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组织。
出处 《新农村》 2018年第10期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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