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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能否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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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我们是一个小型国有企业,1998年改制时一次性为职工缴了15万元的劳动保险费用。我们退休后(从1998年至2012年陆续退休)一直没有医保待遇。2015年市人社局出了一个文件,以困难企业为由给我们每人每年300元医疗费用(其他企业、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2018年是1824元)。
作者 向春华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第10期58-5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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