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把监察室设到乡镇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马鞍村一组组长王仁田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安装自来水管(表)费用以及公田租金等相关资金58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对其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9月30日,德阳市旌阳区派出东湖乡监察室发出第一份监察立案决定书,该案也是旌阳区监委成立乡镇派出监察室后办理的第一起政务案件.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第21期68-6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