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首次入法标示着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自2015年开展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在彰显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的优势性的同时,也反映出在法院管辖、举证责任分配、调查取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的制度构建具备了初步的立法保障和原则确立,还需通过完善诉前通知、调查取证保障、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三个方面对其进一步完善。
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81-83,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