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特定情形下可以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是监察委特有的一种新型强制措施,也是监察委最重要、最核心的措施之一,具有准司法性、严厉性、配合性和一致性。留置规定仍然存在概念解释不明、具体适用不清的问题。为了有效地发挥留置措施的功能,本文结合《监察法》条文和法律解释理论,对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具体情形有关词语作出探讨,并指出适用留置措施应遵守法律保留、比例原则以及程序正当原则。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60-64,12,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监察留置措施规范化研究"(CYS170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