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形式,学校公共生活是学生体验公共生活方式的场所,对于培养学生的公共生活意识与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在公共生活理论视域中,先验性、联合行动、心灵共同体、习惯构成了人的社会性存在。学校具有公共生活的基本形式,体现在教育的公共性、师生共同学习、教育目的的社会可接受性。学校公共生活的教育意蕴在于基于学生发展的生长理路,在共同教养、共同学习的基础上,养成学生共同意识。逐渐形成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
出处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1期17-19,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