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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合作社的法律识别(二)——合作社的所有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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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澳洲,所有公司必须在“2001公司法”框架下,选择要注册为一个股份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被严格限制为50个以下的非雇员股东,且不允许涉足那些要求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列明的资金募集活动.在澳洲国家合作社法中只分了两类合作社:分红合作社和不分红合作社.分红合作社必须设置股金,并且要按照成员所持有的股份给予分红或者利润返还.不分红合作社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股金,也不允许给成员分红或返还,破产清算时除外.两种合作社都要求最少有5个注册成员.澳洲注册合作社的数量从2000年的2350个下降到2012年的1700个.2009年9月,全澳大约有452个注册的分红合作社.
作者 刘媛媛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第11期65-65,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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