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养老保险制度本应是风险防范机制,因此当其制度自身出现风险时尤其值得关注。以福利三角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企业职工养老金体系的系统性分析后,得出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理念与实践的偏离、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企业年金制度的失位以及以家庭为责任主体的家庭保障功能的削弱是造成企业基本养老金支付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结合福利三角理论,提出建立流动人口养老金转移账户、改善养老金支付机制、建立家庭互助基金等政策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国面对企业基本养老金支付风险时的防范能力。
出处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第6期59-63,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Harbin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项目“破解黑龙江省企业基本养老金困境的对策研究”(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