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分析介绍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 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为“某市某保险公司”)2010年12月30日,原告李某为自己在被告某市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了金额为五万元的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年3月,李某突然觉得眼睛不适.并且有看东西模糊等视力下降问题的出现。随后李某去住某军区某总医院眼科中心进行治疗,医院给出诊断,李某患上了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并且李某的病情比较严重,已经达到了双目失明的程度。于是,李某向被告某市某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出处
《活力》
2018年第17期28-28,共1页
Vi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