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题近日,我们陆续收到了很多朋友就工程总承包合同实务提出的问题。这一期,小编优选的问题是: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可以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起算点均约定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吗?解答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并不能简单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从国内现行法律规定、司法裁判观点以及工程实践中存在的风险等综合角度来看,我们不建议将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均约定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一起来看看背后的原因。
出处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18年第10期118-119,共2页
Interior Architectu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