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DRM为数字内容的接触和使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控制。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并未使数字版权管理能得以充分实现,对此,本文就我国现行法律对数字版权管理的法律限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若干建议,以期促使数字版权管理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应用。随着互联网和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电子图书、音乐、电影等数字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日益广泛,内容很容易被复制和修改,导致互联网上传播的数字内容存在大量的盗版和侵权问题。这就需要在数字作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数字内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出处
《出版广角》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X期20-22,共3页
View on Publis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