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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的权利需要自己来争取

The Right for Education Requiring One’s Own Eff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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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生命教育的视角来看,每一位生命有觉悟的个人都是教育主体,他们都有着内在的学习需求,而教育只不过是对学习者内在需求的一种回应而已。然而,并不是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天然地具有学习者所需要的教育条件。事实上,受教育的权利一直是媒体上呼吁需要保障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让更多人有条件受到良好教育,各国的法律和政策也在不遗余力创造条件。那么,如果从生命教育的内涵与理论来看,受教育就是必须要保障的一项权利吗?
作者 张志鹏
出处 《生活教育》 2018年第10期21-21,共1页 Life&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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