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扣除凭证),特别是除发票、财政性票据以外的其他外部扣税凭证一直是大家争议的问题,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在明确扣除凭证性质的前提下,着重对外部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即:不但规范了除发票、财政性票据以外的其他外部扣税凭证的种类,还对规范取得凭证的要求进行了明确;不但对汇算清缴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还对汇算清缴期、汇算清缴后如何补扣及其追补扣除的方法进行了明确;不但对取得合法发票进行了明确,还明确了取得非法发票的补救措施;不但对国内凭证进行了规范,还对国外凭证提出了要求,等等,详细内容归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