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制过程中存在不少资产权属方面的争议和障碍。国家拨付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的归属与社会团体法人财产权之间的矛盾突出。通过对政府性资产、国有资产以及社会组织中各类资产基于来源、结构与用途进行分类梳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产权与超产权理论、公益产权观、法人财产权观,提出有别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及私有资产的新型资产形式――"社会公共资产"的概念。从资产用途的公共性视角将其界定为"由社会组织依法所有的,由非财政出资形成的全部资产及权益",从而明晰产权,为下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资产监管机制提供理论参考和依据。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第21期1-3,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
基金
财政部与中央财经大学共建课题"我国社会公共资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14)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