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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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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腱康怏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日前,财务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以下简称《通知》),以确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
作者 吴妍
出处 《福建轻纺》 2018年第11期2-2,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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