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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10项全国性及1项地方性交通违章处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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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福建省交警总队就新增10项全国性车辆 管理类交通违章处罚项目及1项福州市地方性车辆 管理类交通违章处罚项目作出规定。此次新增的处罚项目内容及标准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不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 日内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原车籍管理所管辖区后未 在三十日内申请转出登记的,罚款200元。
作者 交宣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02年第10X期36-36,共1页 Safety &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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