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生命创造是生命精神的活动,其成果作为人类生命意识即生命本质力量最为直接的对象化,最生动真实地表现了人的生命精神。艺术生命根源于人的生命活动与天地万物所形成的对象化关系,是人的生命意识与客观存在之"物"互动交融而产生的新生命。它以生命形式为载体,表现了艺术家自身的生命精神,也涵融着社会"大生命"精神。艺术生命之不同于自然生命,就在于它摆脱了自然生命的生死界限,突破了时空形式的局限,感性与理性浑然一体,有限的形象与无限的精神有机统一。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91-100,共10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