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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离职,个体户也应支付未休年假的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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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年前,我与个体户王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近日,经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在结算工资时,我提出自己未休过年假,并要求王某给予补偿,但遭拒绝,王某提出自己只是个体户,我也没有要求休年假,并且经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愿补偿。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8年第19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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