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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未经批准在地下水禁采区开井取水者将被处10万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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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新修订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地下水禁采区开凿水井取水者,逾期不封闭的,将被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94-94,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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