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团腐败组织网络是腐败交换关系的结构化结果,获利与稳定是组织运行的两大目标。只有选择有意向进行腐败交换的对象,从与之交往中获得令人满意的物质利益与情感支持作为报酬,才能建构有利可图、安全持续的关系网络,因此物质报酬与情感报酬是选择交换对象的两种参考标准。交往对象所能提供的两类报酬在数量上会有高低差别,通过对两类报酬在不相等提供水平上的不同组合进行分析,发现预期交往产生的综合报酬将会产生四种情况。根据四种情况设计出选择交换对象的理论模型,以此判别腐败对象选择决策中的最优目标与次优目标。经过目标选择的权衡考虑,并依据选择决策而构造的腐败网络,必然以建构"情利相杂"的利益——情感共同体为最终目的。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102-109,共8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建构立体形式反腐败体系研究"(13JZD01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廉政组织设置的协同运作机制研究"(JUSRP11874)
江苏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研究基地项目"廉政组织的机构设置研究"(17JSLZ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