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政部: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慈善组织在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时,应当审慎选择,购买与本组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明确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不得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不得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不得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等行为。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第44期8-8,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