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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判定及有关涉税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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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这一政策变化,将对小型微利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减税效应叠加,但也给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带来新的挑战。近些年来,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连续实施普惠政策。
作者 李锐
出处 《税收征纳》 2018年第10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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