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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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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出处 《税收征纳》 2018年第10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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