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凭借扎实的理论根基和简单便捷的推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我国司法多年的"执行难"问题。但该制度在改革和推行过程中过度偏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忽视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利益保护失衡。应将该制度实施视为独立的诉讼,满足相应的证明标准,赋予被执行人答辩权利;同时,被执行人有权就信息公开不当申请国家赔偿,请求民事赔偿,实现自身救济。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