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5月3日,台安县人社局民心网平台接到一位曹女士的诉求,反映其2014年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的医保,缴到2018年3月末,但2018年4月份就不让缴了,诉求人提出继续缴纳医保并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问题.县人社局局长杨明超立即责成县医疗保险局严格调查处理,并作出批示:“请医保局认真核实此类问题,摸清实情,提出解决办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一份简单的个人民生诉求引起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以此为例,深切查找类似问题,进而寻求解决方案。
出处
《民心》
2018年第10期35-35,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