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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向霸座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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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铁上不对号入座甚至霸座不让者,其行为已突破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被占座旅客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霸座行为涉及到三个法律关系:首先,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乘客购买车票后与铁路总公司之间即成立客运合同关系,当旅客座位被他人霸占而铁路部门未能及时劝导占座者离开,铁路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规定,霸占别人座位侵犯了乘客作为运输消费者享有的特定座位权利,乘客有权要求霸座者承担侵权责任;再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规定,霸座行为已经“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铁路公安机关有权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作者 崔厚元
出处 《公民导刊》 2018年第11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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