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公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民间融资法律体系包括齐全的外在形式、均衡的内在结构和合理的规范设置等方面。我国民间融资法律存在外在形式残缺、内在结构失衡和法律规范设计错位等问题,这是民间融资法律中缺乏公私法区分观念、以公法方法调整民间融资私权利等原因造成的。构建民间融资法律体系应当加强立法,健全民间融资法律形式;加强公私法间的协调,均衡民间融资法律内在结构;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设计私法规范,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设计公法规范,优化民间融资法律规范设计。
出处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8年第6期119-123,129,共6页
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间融资的市场治理与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研究"(14BFX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