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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受案审查机制的构建——以H省E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受案工作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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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1年开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案管部门”),其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案件的统一收送,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加强受案审查,切实提高侦查机关移送案件质量,案管部门单一履行统一收送案职能已无法满足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作者 卢杰昌 徐洁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20期66-68,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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