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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不得再使用“QS”标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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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办法》实施3年,对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呢?有哪些是要注意的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
作者 李颖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1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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