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实践当中,律师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就是这样一家应运而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他们又是如何在新形势下走出一条既实现社会价值、又实现自身价值的全新律所之路呢?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8年第42期8-11,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