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基层审判实务中,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是一项重大疑难的课题。实践中,不法侵害的判断过于形式化、片面化;防卫限度的判定采用"唯结果论"的方法,在防卫手段上标准严格;正当防卫属于需要例外证明的事项,导致正当防卫的证明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形同虚设。对此,在审理裁判时需要重点考察:第一,采用整体和动态的方式判断不法侵害的存在与持续,消解防卫起因门槛过高的限制;第二,在防卫限度上,先判断手段的相当性,再判断结果的损害是否重大;第三,将正当防卫置于犯罪论体系之内,辩方提出防卫的意见后,控方必须证明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有关防卫事实真伪不明时,应当适用疑罪从无规则宣告无罪。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8期68-71,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