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和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武汉市政府在环境立法的数量和形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通过对立法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武汉市政府的环境立法也存在着诸多困局,比如主题词缺乏科学性、主管部门缺乏综合治理、政府主动性不足和相对处于附属地位等,为此,武汉市政府必须寻求在环境立法定位和质量上的可能出路。
出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182-186,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