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九○年,一部分承包企业都要兑现承包期的合同。按照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契约,决定承包人的报酬和经济奖罚。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也关系到承包制的完善和发展。如何才能合理地兑现承包合同?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核准企业利润数额。企业盈利数额多少,是承包人收入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兑现承包合同之前,必须将当年或承包期的利润数额核准。从近两年的实践看,
出处
《理论观察》
1990年第1期54-55,共2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