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和保护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民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保护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同时,保不保护现在还不是多数,但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发展方向的少数?保不保护永远也不能成为多数,但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拾遗补缺的个体、私营经济?保不保护可以在客观上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少数外资、三资企业?保不保护那些为改革开放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先行者?……这就为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多数原则”之外提出了一个“少数原则”问题,这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客观现实的发展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也是邓小平南巡谈话为我们提出的新思考。对这一问题深入研究,无疑会丰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对现在和将来都具有指导意义。
出处
《理论观察》
1992年第6期4-7,共4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