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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特大型石油企业应派设专门的检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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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特大型石油企业应派设专门的检法机构周天勇,谢鲁江石油是不可再生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而特大型石油企业又是国有经济的命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中,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政法体制维护国家特大型油区的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出处 《理论前沿》 1996年第Z1期29-31,共3页 Theory 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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