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国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也备受瞩目。学界对司法审查的内容争论不休,但就国际法律实践而言,是赞成程序与实体双重审查论的,因此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及承认与执行成为司法审查的重点内容。但同时由于各国司法主权、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缺陷等原因,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不得不慎重而为。在保障各国司法独立的同时,注重维护国际商事仲裁本身存在的价值。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20期63-64,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