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点退房制"作为宾馆行业的"霸王条款"行规早已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因该行规内容合理性的缺失,在2009年8月已从《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明确删除。但由于该行规的适用具有其相当的利己性,删除后至今,大多宾馆仍在坚持使用正午退房制,行规的书面取消并未取得期望的效果。本文将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以及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角度入手,分析该行规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提出解决办法进行。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21期4-5,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