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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的运用设定合理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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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法》第10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这一原则使保险公司在进行资金运用时必须做到把资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第2款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
作者 谭宁
出处 《内蒙古保险》 1999年第1期23-24,共2页 Inner Mongolia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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