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是经济运行的起点,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也应纳入新时代内大劳动主体保护范围,拓展劳动保护内容,积极践行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应作为实习劳动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处于弱势地位的实习生劳动群体由于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在面对侵害实习生劳动权益时,法律制度保护内容、权利救济途径实然缺失,无疑加大了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的难度,迫使实习生维权处于尴尬境遇。从应然的角度,要适度扩展劳动权益保护主体,强化实习单位社会责任,完善劳动领域制度建设。
作者
李彪辉
齐秀梅
LI Biaohui;QI Xiumei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2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安行政执法中权益保护研究"(2016B152)
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后税费时代吉林省农村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法律问题研究"(2016B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