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社会保险权利的补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权利补救制度是依据争议双方身份的不同而设计的,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机制和行政争议处理机制。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忽视了社会保险权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通过行政途径进行救济。对于现行行政争议处理机制,应该精简供劳动者选择的备选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内救济的优势。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2012年第3期36-37,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30

共引文献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