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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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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针对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明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出处 《群众》 2018年第2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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