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方面的作用
出处
《内蒙古宣传》
1997年第12期52-52,共1页
Eber Monggol-un Uhagulul
-
1胡学相,黄祥青.论主观恶性[J].政治与法律,1993(4):23-27. 被引量:7
-
2白洁.关于靖边县普法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新西部(下旬·理论),2016(6):27-28.
-
3张竞.通过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公民整体素质[J].哈尔滨学院学报,1999,21(4):60-62. 被引量:3
-
4王金增.论加强我国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19(4):90-92. 被引量:7
-
5台湾中产阶级基本情况(二)[J].台湾工作通讯,2002(3):29-33.
-
6薛亚利.“第五代人”:社会性格与社会结构[J].中国青年研究,2002(3):18-20. 被引量:2
-
7梁敬国.宪政:时代的呼唤——中国宪政的未来展望[J].经营管理者,2011(3X):314-314.
-
8许纪霖.大众文化与青年社会性格的变迁[J].当代青年研究,1992(5):5-8. 被引量:3
-
9周建新.浅议人大代表素质能力要求[J].上海人大月刊,2013(8):40-40.
-
10江丽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模式创新与效力提升[J].科学与财富,2010(6):10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