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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不是抵罪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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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务不是抵罪的筹码朝阳三年前,某局局长、党委书记兼"翻牌集团"董事长K君因受贿5000元,被撤掉局长之职,但仍任后两职。去年底,他又因利用干部选拔和职工调配权收受礼金实物折合8000元,被免去党委书记之职,可却还当董事长。今年初,他又采用虚报冒领等手...
作者 朝阳
出处 《辽宁财税》 1994年第7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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