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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不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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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金折扣不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为完整反映赊购赊销业务活动的全貌,对现金折扣在核算形式上保留了总价法,将现金折扣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进行处理。这样做法的结果,使销货方低计了商品增值额,也必然引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少,同时...
作者 顾中国
出处 《辽宁财税》 1996年第7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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