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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现象及其税收管理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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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房东”现象及其税收管理对策浅析周保生“所谓“二房东”现象,是某些单位和个人将自己承租的居住、办公、营业用房再转手出租,从中获取租金差价收入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三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诞生,使得租赁办公,营业用房的需求随之增加,而...
作者 周保生
出处 《辽宁财税》 1998年第3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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