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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刊文摘德国“保障型”就业对就业年龄的人口实行失业保险。缴纳标准为工人毛工资的6.3%,由雇主和雇员各出一半。发放失业保险费标准是:有小孩的为本人失业前纯工资的69%,无小孩的为6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已满仍未就业,改发失业救济金。需抚恤子女失业者...
出处 《辽宁财税》 1998年第4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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