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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绥中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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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政办发[2011]3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绥中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33号)精神,根据我省现行省市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经省政府同意,对绥中县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按照现行省市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对绥中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15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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