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制定综合地价(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能给实际的移民安置工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根据工作实践,综合地价的实施也引发了一系列矛盾:不同地同价、价格标准调整周期不及时、片区规划衔接处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已被征收的土地改变了土地性质,其经济价值会有很大的提高,移民却享受不到这一部分增值从而使得他们的利益受损,故对增值的这一部分进行量化讨论并提出分配的比例,从而更好更快的推动移民安置工作。
出处
《云南水力发电》
2018年第5期32-33,共2页
Yunnan Water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