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内公安机关对警犬这一警用装备认识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多的警务活动中都出现了警犬的身影。但目前国内对警犬的使用,特别是护卫类警犬的使用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这也是造成影响一线带犬警察不敢放犬、不会用犬的重要原因之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条例》中对警械和武器的分类及使用为切入点,对比国外警犬使用相对发达国家中对警犬装备属性的归类,结合护卫类警犬的训练等几方面内容进行论述,提出警犬生物警械这一概念,为护卫类警犬的使用及其扑咬结果的合法化提供理论依据。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